培育人才活躍於國際的日本語學校
本校乃經東京都知事認可學校、文部科學省指定大學入學準備教育課程、法務省公告日語教育機關、
法務省東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認可立案優良學校、法務省東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認可申請代理學校
入學時期
入學時期 | 人數 | 報名時期 |
4月(1年課程) | 20名 | 1月下旬前 |
10月(1年半課程) | 20名 | 7月下旬前 |
學費
準備教育課程(4月)(1年):日本語上課時數988小時 基礎科目上課時數210小時
繳納時間 | 第1期 3月 | 第2期 8月 | 合計 |
註冊費 | 100,000日圓 | --- | 100,000日圓 |
學費 | 470,000日圓 | 420,000日圓 | 890,000日圓 |
設備維護費 | 20,000日圓 | 20,000日圓 | 40,000日圓 |
教材費 | 20,000日圓 | --- | 20,000日圓 |
合計 | 610,000日圓 | 440,000日圓 | 1,050,000日圓 |
準備教育課程(10月)(1.5年):日本語上課時數1,508小時 基礎科目上課時數210小時
繳納時間 | 第1期 9月 | 第2期 隔年2月 | 第3期 隔年8月 | 合計 |
註冊費 | 100,000日圓 | --- | --- | 100,000日圓 |
學費 | 420,000日圓 | 470,000日圓 | 420,000日圓 | 1,310,000日圓 |
設備維護費 | 20,000日圓 | 20,000日圓 | 20,000日圓 | 60,000日圓 |
教材費 | 23,000日圓 | --- | --- | 23,000日圓 |
合計 | 563,000日圓 | 490,000日圓 | 440,000日圓 | 1,493,000日圓 |
入學資格
於母國已完成12年教育、並符合日本的大學就讀條件者。或擁有同等學歷者。於香港、馬來西亞、新加坡、菲律賓、印尼、蒙古等接受10年或11年教育者,建議修讀本校準備教育課程。 如欲索取本校招生簡介,請聯絡本校或海外事務局。入學申請所需文件
如果由學生自行負擔學費(日本國藉以外)、需提交以下文件。
・本人的銀行存款證明
・下列其中一項證明:在職證明書(受雇者)、營業證明、公司登記謄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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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種類
常見問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