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缺席聯絡
1. 若因短暫回國等因素將缺席課堂的話,必須事先向班導師提出「欠席願」。
※即使不會缺席課堂,但暑假・寒假等長假期間會短暫歸國的學生,也一定要事先報告班導師。
2. 若因病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必須突然缺席課堂的話,請馬上透過電子郵件或電話聯絡學校。
1.透過電子郵件聯絡缺席
・主 旨: 欠席の連絡 ・E-MAIL: jpschool@tiu.ac.jp
※信件中必須標明班級、名字(綽號)、缺席理由、缺席天數。
2.透過電話聯絡缺席
・電話號碼:03-3371-6121( 8:45 〜 17:45以外的時間無法接通。)
※先報上自己的班級及名字(綽號)後,再說明缺席理由。
若因下列理由缺席課堂,請提出證明書
■電車等交通工具延誤 通學路程上搭乘的電車等交通工具延誤30分鐘以上或停駛時,於隔日(或下個上課日)之前提出記載電車延誤30分以上
或停駛的「遅延証明書」給班導師後,不會紀錄為遲到或缺席。
■公假 限該當以下事由之缺席得視為因正當事由之公假,不視為曠課缺席。
(因此其他疾病、出席結婚典禮或上述電車延誤情況以外將視為曠課缺席)
公假事由
|
公假期間
|
提出文件
|
提出時期
|
A法定傳染病※
|
醫師指示期間
|
診斷證明
|
事後1週以內
|
B喪假(葬儀)
|
配偶及1等親(直系親屬):連續7天內
2等親(兄弟、祖父母、孫):連續3天內
(含週六、日及國定假日)
|
檢附訃聞等
相關文件
|
事後1週以內
|
※法定傳染病:流感、禽流感、結核病、百日咳、麻疹、德國麻疹、水痘、流行性腮腺炎等
【 注 意 】 若連續曠課沒有事前通知、且學校也無法聯繫上學生本人的話,將改為聯絡通知經費支付者等監護保證人。
此外,
月間出席率未滿50%的學生,學校依規將
通知東京出入國在留管理局。
出席率不佳者將可能面臨日後
申請更新簽證被駁回、
必須離開日本等不良影響,故
請務必出席課程。